企業經營的威脅
企業經營的3大威脅
(新型勞動關係-企業勞動法務管理)
1.勞工檢舉 : 有檢舉必有勞檢
2.勞動檢查 : 有勞檢就有處罰
3.勞動事件法 : 有處罰就有訴訟
勞動事件法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一、工資之推定,勞工說了算 等於工資極大化,對企業大不利
第37條 : 勞工與雇主間關於工資之爭執,經證明勞工本於勞動關係自雇主所受領之給付,推定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雇主須舉證 (不做好勞動法務管理薪酬設計必輸無疑) |
雇主如否認,可本於較強之舉證能力提出反對之證據,證明該項給付非勞務之對價 (例如:恩給性質之給付) 或非經常性之給與而不屬於工資,以合理調整勞工所負舉證責任,謀求勞工與雇主間訴訟上之實質平等。 |
二、工作時間之推定,勞工說了算 等於工時極大化,對企業大不利
第38條 : 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
雇主須舉證(不做好工作規則及出勤紀錄加班費給不完) |
雇主如主張該時間內有休息時間或勞工係未經雇主同意而自行於該期間內執行職務等情形,不應列入工作時間計算者,亦得提出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其他管理資料作為反對之證據,而推翻上述推定,以合理調整勞工所負舉證責任,謀求勞工與雇主間訴訟上之實質平等。 |
三、舉證責任為雇主 (如果雇主沒有將舉證資料準備好將承擔敗訴之巨大損害)
第35條 : 勞工請求之事件,雇主就其依法令應備置之文書,有提出之義務。
"企業需要健康檢查,以免重大損害"
未依規定支付加班費 法院判賠貨櫃車司機400多萬 |
舊型勞動關係 -人力資源管理 |
巫姓、李姓貨櫃車司機指控○○公司未依勞基法規定支付延長工資,提告請求給付加班費共600多萬餘元。基隆地院審理認為,巫、李依勞基法請求給付加班費有理由,判○○公司敗訴,要賠償巫、李加班費各200多萬元。 巫、李起訴主張,巫、李分別自2005年12月、2006年5月起,受僱○○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通運公司,○○公司當時僅以口頭告知排班上採作一休一制,薪資按貨櫃類型及趟次計酬計算。 2016年公司為了避免勞資爭議,要他們簽僱傭契約書,契約書載明司機每月薪資,除全勤獎金、伙食費、安全獎金外,另依運送貨櫃之數量及工作類型計酬,工作時間為作一休一,即自第1日上午7時30分起工作至第2日上午6時,休息1日後,再於第3日上午7時30分工作至第4日上午6時。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取自:https://is.gd/nDf5TN) |
新型勞動關係 -企業勞動法務管理 |
巫、李主張,他們每1工作天的工作時間長達22.5小時,已逾法定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惟公司從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也未依法給予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亦未給付未休假薪資,因此分別向○○請求338萬7711元與350萬9355元加班費。 ○○公司並未提出證據證明,該不利益自應由○○公司所承擔,因此要支付巫、李加班費各272萬0353元及287萬7541元。 |
"企業需要智慧型差勤打卡系統,解決以下問題"
自願加班也不行!公司沒付952元加班費遭罰5萬,法院:避免慣老闆 |
舊型勞動關係 -人力資源管理 |
上市公司○○資訊公司主張,2名員工審酌工作情況才自行延長工時,公司未要求他們加班,2人也未按照公司的《工作規則》及《加班管理辦法》事前申請加班,事後也沒有補申請, 視同自願拋棄申請加班的權利,且過去員工按照規定申請加班費,公司都沒有拒絕給付的情況,強調不是公司的不當措施或氛圍導致他們不敢申請。 ○○認為,法院過度「憂慮」勞工不敢申請加班費,2名員工出庭時也證稱:「單純想把事情做完,主管有告訴我們,要留下來工作,可申請加班,但我們沒有要申請。」因此,本件沒有延長勞工工時而不給付加班費的違法情況。 |
新型勞動關係 -企業勞動法務管理 |
北市勞動局則指出,2名員工確實有加班,沒給加班費就違法,且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提及,勞工常屬弱勢一方,有時因組織文化、氛圍或潛規則,讓他們難立於平等地位與僱主協商,勞工延長工時,僱主即有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的義務,與僱主是否採取加班申請制度無關,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想讓員工加班,可以制止或反對,有加班就應該給錢。 勞動局指出,根據打卡記錄顯示,2員工都有加班2.5小時,公司設有讀卡式出勤系統,只要有異常,人事主管都會知道。況且員工接到異常通知時,並沒補加班申請的選項,只能申請免簽到、請假,公司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因此要求法院駁回上市公司○○資訊公司要求撤銷處分的請求。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取自:https://is.gd/HB4j5v) |
"企業需要金豐企業勞動法務雲端管理資訊系統,解決以下問題"
企業再不重視企業勞動法務管理將付出慘痛代價(勞基法、勞動事件法) |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判決如下: |
主文 : ○○○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事實○○ : ○○○係○○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之負責人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之股東及管理人,○○○為○○公司之會計及人資課長,均係從事業務之人。應為員工投保,而○○○自民國105年10月3日至○○公司任職,約定每月薪資為新臺幣(下同)45,000元(包含本俸32,000元、津貼8,000元、全勤獎金3,500元及伙食津貼1,500元),○○○及○○○仍共同基於業務上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由○○○於105年10月3日,將○○○之月薪為33,300元(起訴書誤載為32,000元)之不實事項,致生損害於○○○之權益,與勞保局、健保署分別對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之正確性。 |
全面管理專案服務包含:
服務1 :
企業各式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訂定並協助企業成立勞資會議
- 提供量身訂做企業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並送審協助企業勞資會議選舉並送審
- 顧問晤談次數按合約(每次3小時)
- 服務期限3個月內完成
規劃詳細內容
- 針對目前勞動契約進行診斷及說明可能衍生之營運風險,並重新訂製。
- 針對目前工作規則進行診斷及說明可能衍生之營運風險,並重新訂製。
- 協助成立勞資會議並確認未來勞動法務管理制度之規劃方向與目標。
- 將完整文件檔案及相關人事管理表格交付予貴公司。
規劃之後利益 (企業法治不要人治,永續經營)
- 健全並落實勞資會議及勞動法務管理。
- 明訂各項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
- 過獎懲辦法,鼓勵表現良好員工,並對於表現未符公司標準要求者,給予適當提醒或警惕,藉以避免錯誤,降低客戶抱怨發生率。
- 明訂重大情節予以無條件資遣。(員工開除要件)。
- 明訂加班費、資遣費的計算基數。
服務2 :
企業勞動法務管理薪酬設計
- 重新設計企業合法薪資結構,並提供薪酬相關檔案
- 顧問晤談次數按合約(每次3小時)
- 服務期限3個月內完成
規劃詳細內容
- 公司組織架構
- 薪資發放辦法
- 薪資軟體附贈的績效考核辦法
- 年終獎金發放辦法
- 薪資調整辦法
- 員工薪資確認書
- 薪資軟體附贈的各部門人員績效評估的考核表(提供相關文件讓公司永續經營)
規劃之後利益 (做好規劃,避免被判徒刑 )
重新建構企業勞動法務管理薪酬設計及檔案,合法節省企業經營大量成本。
- 將薪資分好工資及非工資,抑制二次費用成本,合法合理降低社保費、資遣費、加班費、職災補償成本。
- 讓薪資能像溫度計一般可升可降,不要像體溫計只升不降。
- 將部份薪資與考核結合,可將好人才留任公司。
服務3 :
企業職災風險轉嫁規劃建議
規劃詳細內容
- 顧問晤談1次(3小時)(若有投保,保費另計)
規劃之後利益
企業買錯保險規畫更加危險,企業要注意如何正確的轉嫁職業災風險。
服務4 :
企業安定責任準備金提存建議
規劃詳細內容
- 顧問晤談1次(3小時)(若有投保,保費另計)
規劃之後利益
企業年資負債的保險提存規劃並做好人才留根計畫,讓企業能永續經營。
服務5 :
勞動法務顧問諮詢 (企業軍師)
規劃詳細內容
- 提供合約有效期內的勞動法務顧問諮詢服務。
- 可使用Line客服系統及0800-06-9595系統提出申請後安排客戶電話諮詢或至本公司與顧問師面談諮詢。
(0800-您來-教我教我)
規劃之後利益
- 勞資發生糾紛第一時間提供諮詢建議,避免爭議擴大,造成企業損失。
企業預防或節省一次勞資糾紛的建議可能就足夠10年顧問費用。 - 提供專屬服務人員Line客服系統及0800客服電話, 專人接聽,提供客戶快速服務。
服務6 :
【贈送】金豐企業勞動法務雲端管理資訊系統
(薪資設定並做使用教學) (本雲端軟體為勞動法務管理系統,非一般人資管理系統)
規劃詳細內容
- 透過本系統發放工資及非經常性薪資。
- 提供金豐雲端管理系統APP:
(1)雲端佈告欄(勞資會議)
(2)雲端人事管理
(3)雲端五種內外勤智慧打卡
(4)雲端薪資計算及打考核
(5)雲端38張以上企業各式報表
(6)雲端任務交辦及員工申請項目
(7)雲端主管審批及回覆
(8)金豐顧問諮詢及客服
方便企業員工使用,並由雲端保留所有勞基法所需的企業資料保存5年。(提供合約有效期內的使用)
規劃之後利益 (善用工具,提升工作效率)
- 解決勞基法第7條。(人事資料保存)
- 解決勞基法23條。(工資清冊保存)
- 解決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出勤資料保存)
- 解決勞基法第30條第6項。(逐日打卡紀錄)
- 解決勞基法24條各種加班費的計算問題。
- 解決勞基法38條特休假的日數計算及報表問題。(需給勞工的法定報表及記錄)
- 解決勞基法32之1條加班換補休問題。(先加班先補休的紀錄)
- 解決整套OA辦公無紙化系統 。(快速審批各項申請)
(軟體企業非用不可,若企業不使用或不適用,視同自行放棄使用)
服務7 :
【贈送】法律免費晤談諮詢2次
(每次1小時,等於企業有法律顧問,每小時價值5,000元)
規劃詳細內容
- 企業多少會面臨除勞資以外的糾紛,本服務將由法律事務所律師專業服務,減低企業的損失。
※本服務不能轉讓。
規劃之後利益
- 金豐企管LINE客服線上申請,7個工作日內由指定的律師聯繫並至指定的律師事務所晤談,指定時間內未到達視同服務已完成。
若企業年度不申請視同自行放棄使用
服務8 :
【贈送】金豐不定期專業講座
規劃詳細內容
- 專業法律、理財、稅務等專業進修課程,提供企業老闆學習及聯誼的活動。
規劃之後利益
- 由金豐特聘會計師、律師或專業講師主講的專業課程。
線上或線下講座,不參加視同自行放棄